9月30日19时48分,昌平区天通苑北大街天通北苑二区22号楼一居民家中产生火灾。
经核实,现场为厨房阳台纸壳、纸箱等可燃物起火。火灾原因系房主运用蚊香时,不小心点着厨房阳台纸壳、纸箱等可燃物引发火灾,过火面积1平方米,无人员被因伤亡。
经现场勘验,客厅南侧较北侧过火更重,客厅内西南侧沙发焚烧殆尽,房间北侧家具细微过火,火灾原因系点着蚊香点着周边可燃物所形成的。
直到楼道烟雾钻进屋内,居民才发现起火。消防救援人员参与后,该住户家门口的火灾已被小区微型消防站队员用水桶和灭火器平息,无人员受伤或逝世。火灾原因系点着蚊香点着周边可燃物所形成的。
8月29日21时49分,通州区大街玉桥大街一小区居民室内冒烟起火,消防救援人员参与后火灾处于初期焚烧阶段,随即铺设水带内攻灭火并现场排烟,无人员受伤或逝世。火灾原因系点着蚊香点着周边可燃物所形成的。
6月18日晚,密云区果园大街一小区内一超市起火。经查询,当晚该店肆店员下班前将蚊香点着,并放置在纸箱上后脱离,随后蚊香点着纸箱引发火灾。火灾形成店内生果蔬菜等产品烧损,直接财产损失3万余元。
蚊香主要由粘木粉、木炭粉和药物组成,点着后只要一个很小的焚烧点,但它能继续焚烧而不平息,这种阴燃的特性与卷烟类似,尽管无明火,但却有着不小的安全隐患。
蚊香在阴燃时,内部最高温度可达700℃—800℃,足可将蚊帐、棉布、海绵、衣服、纸张等可燃物点着,引发火灾。